关键词 |
遗失登报,公告登报,声明登报,启事登报 |
面向地区 |
遗失声明分类:
包括:车辆合格证书,房地产经纪人证、记者证、房屋产权证、建筑师证、导游证、公司收款凭证、海运提单、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银行许可证、公章.财务章.合同章.法人人名章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IC卡)、外国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兼代理业务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外汇IC卡、备案登记表等
遗失声明作用:
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,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。通俗来讲,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,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。
遗失声明登报要求:
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,网络发布是无效的,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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